2007年宁波市第二届“税收杯”羽毛球选手排位赛竞赛规程
一、 比赛时间:2007年4月(三个双休日)二、 比赛地点:宁波市东恩中学体艺馆
三、 主办单位:宁波市体育总会 宁波市羽毛球协会
四、 赛事承办单位:宁波市国税局 宁波市地税局
五、 比赛项目:男、女单打,混合双打,男子双打
六、 参加对象:在宁波市(含各县、市区)工作的羽毛球爱好者及本市运动学校羽毛球班学生。
七、 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男、女分组分年龄段办法进行,男子分A、B、C三个组:
A组:35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者)
B组:35岁~50岁(1957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者)
C组:50岁以上(1957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
女子分A、B二个组:
A组:35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者)
B组:35岁以上(197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双打项目的选手不分年龄组别
2、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分组办法视报名情况决定,第二阶段采用淘汰附加赛。
3、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通知的新的计分方法(乒羽字[2006]78号)21分制,1局决定胜负。
4、在第二阶段淘汰附加赛中,男子单打前十六名,女子单打前八名,双打前八名则采用三局二胜制,记分办法同上。
5、比赛设种子选手,种子选手根据上届成绩确定。
6、每名运动员可报1单1双两个项目。
7、比赛用球:宁波产“友和牌”比赛级用球。
八、 报名办法及时间:
1、以各县、市、区羽协及俱乐部为单位,也可以以参赛者的工作单位报名。
2、为保证比赛的质量和适当的规模,对报名人数作以下限定:
各县、市、区羽协及羽毛球俱乐部可报领队1名,男、女选手各不得超过30名(含混、双选手)。
3、为保证比赛的连续性和严肃性,每一参赛选手须交报名费50元,双打选手每对80元。
4、参加比赛的报名单必须于2007年3月30日前报至宁波市体育总会(宁波市解放北路91号,邮编:315000,传真:87276890,电话:87186138,联系人:张炼,方侠)。
九、 关于排位名次:
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排位名次数,确定的名次数以后的选手不再进行比赛和排位。对获得确定名次数以内的所有选手均发给排位名次证书。
十、 其它:
1、参赛运动员均发给税收宣传品一份。
2、参赛人员必须备带身份证,以备查用。
3、比赛期间运动员的健康状况由运动员本人自行负责,大会规定参赛人员都要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2007年3月30日晚上7:00(星期五)在宁波市体育局会议室召开领队会议,希各参赛单位派员准时参加。
5、未尽事宜在领队会议上商定及另行通知。
6、本规程解释权属宁波市羽毛球协会。
发布日期:2007-3-19 12:47:43 发布人:宁波市羽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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