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
我跟男朋友想一起买房子,我付8万,他付10万,我有公积金贷款35万,然后两个一起负担,这样对我来说划算吗? 补充一下,房产证上注明我俩! 蛮理想的婚姻。为什麽不划算呢,不懂。首付相当,贷款也是共同偿还(婚后一切都是共同財産了)
还有什麽好亏的呢?
公积金账户里有钱(那取出来做为婚前財産好了)
两夫妻結婚,这样蛮平等的了,还要那麽計較乾嘛呢 哦。谢谢! 对LZ不解 爱对方 有什么合算不合算的。。。 这样的情况的话,一般认为这个房子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呵呵,不说别的话,还是祝福你们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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