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仑's Archiver

hhuu 发表于 2008-9-20 22:23

当当网或卓越网上找找.

第一把交椅 发表于 2008-9-20 23:02

[quote]原帖由 [i]赟鹏[/i] 于 2008-9-19 07:12 发表 [url=http://www.newbeilun.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0850911&ptid=1244815][img]http://www.newbeilun.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s:23] 就是嘛lz是有点过分,真是小题大做,如果当事人看到这样的帖子,人家如果在生活中因你带来不便的话,严重的说可以上诉你的。lz我建议你还是早点把名字去掉吧,对事不对人这样效果应该也不错的。。。。。 [/quote]

LZ还是个刚刚出校门的孩子不懂事,大家也别和LZ计较,也希望看到此贴的暴光者本人原谅这个小孩的行为。
问下LZ应该是永发集团总公司的吗?那里的人员关系准则是:先做人后做事。你这样的性格脾气,为人处事难以生存的。
你可以向你的永发长辈们打听一下永发的常务副总和生产经理做了多久就辞职了!

zxj790604 发表于 2008-9-24 10:22

[quote]原帖由 [i]hhuu[/i] 于 2008-9-20 22:23 发表 [url=http://www.newbeilun.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0883460&ptid=1244815][img]http://www.newbeilun.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当当网或卓越网上找找. [/quote]
谢谢你提供的这个网站,但我找过了,还是没有找到那本书。

意在太 发表于 2008-9-24 12:38

怎么把别人的名字直接在这里曝出来了,楼主你也有问题

happy@baby 发表于 2008-9-24 12:59

我觉得,一是借书人做的不对在先,借了别人的东西,不管大小,不管钱的多少,总归要还别人的,总归是欠别人的,在别人催了几次,总是口上说还书,却没有行动,这表明:说到做不到,如果书丢了,一是要考虑买来还给朋友,(因为书不是朋友本人的).二来,可以直言说把书弄丢了,事情总得有个明确的表态......

二来是,把书借出的人,是公司的书,你借出去的,你就要负责,书丢了,要买来.是对公司负责.关于和朋友之间的事,就看自己怎么样处理...........

zxj790604 发表于 2008-9-24 13:54

[quote]原帖由 [i]happy@baby[/i] 于 2008-9-24 12:59 发表 [url=http://www.newbeilun.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0946178&ptid=1244815][img]http://www.newbeilun.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我觉得,一是借书人做的不对在先,借了别人的东西,不管大小,不管钱的多少,总归要还别人的,总归是欠别人的,在别人催了几次,总是口上说还书,却没有行动,这表明:说到做不到,如果书丢了,一是要考虑买来还给朋友,(因为书不是 ... [/quote]

你说得很对,现在就是要找这本书,虽然好多网友提供了购书的网站,但都是没有这本书。毕竟是借书人在借不到的情况下,才委托朋友借书,可朋友将书借来了,给他用。他却让朋友背负了不讲信用的骂名。

zxj790604 发表于 2008-9-24 13:58

在这里曝光就是要告诫那些善良的人们要防止这种人。当然某些人还是执意要与之共舞,这是他们的权利,我们无法干涉。

朋友要找志同道合的。不知道大家对这个志同道合是怎么个理解的?

zxj790604 发表于 2008-9-24 14:00

[quote]原帖由 [i]意在太[/i] 于 2008-9-24 12:38 发表 [url=http://www.newbeilun.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0945654&ptid=1244815][img]http://www.newbeilun.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怎么把别人的名字直接在这里曝出来了,楼主你也有问题 [/quote]

我觉得你扰乱是非才有问题。 要搞清楚这里是曝光台,是要将违背伦理道德的事情要曝光出来。你这种人才有问题。

zxj790604 发表于 2008-9-24 14:03

[quote]原帖由 [i]第一把交椅[/i] 于 2008-9-20 23:02 发表 [url=http://www.newbeilun.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0883814&ptid=1244815][img]http://www.newbeilun.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LZ还是个刚刚出校门的孩子不懂事,大家也别和LZ计较,也希望看到此贴的暴光者本人原谅这个小孩的行为。
问下LZ应该是永发集团总公司的吗?那里的人员关系准则是:先做人后做事。你这样的性格脾气,为人处事难以 ... [/quote]

我想告诉你,我在这里已经工作8年了,我在这里的人际关系相当的好,你不能适应这个新的环境请不要乱讲话。我在这里还被多次评为优秀员工,你有吗?强烈鄙视你这种不将事情搞清楚就乱弹琴的人。

wuyan 发表于 2008-9-24 16:19

[s:5] [s:5] [s:5] 这也上暴光台[s:5] [s:5] [s:5]

我心飞扬y 发表于 2008-9-24 16:27

LZ,当你朋友很累耶[s:6]

完整的句号 发表于 2008-9-24 19:02

噶小气个拧话是第一么看机

夏季的秋天 发表于 2008-9-25 00:25

[s:8] [s:8] 狂人呀

伊秋 发表于 2008-9-25 11:08

不至于吧,这样就暴光了??[s:18] [s:18]

心不在痒 发表于 2008-9-25 12:23

这样很不好把人公布出来

為她封心 发表于 2008-9-27 10:58

[quote]原帖由 [i]天空不蓝了[/i] 于 2008-9-17 14:42 发表 [url=http://www.newbeilun.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0819264&ptid=1244815][img]http://www.newbeilun.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s:5] 楼主偶感觉你的人品也不怎么好哦。。不就是借了几本书嘛。也不用那到这里来曝光吧。。。好小气的拧。。。[s:5] [/quote]
支持!

单单爱你 发表于 2008-9-27 11:16

[quote]原帖由 [i]小雨花石[/i] 于 2008-9-18 12:21 发表 [url=http://www.newbeilun.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0838281&ptid=1244815][img]http://www.newbeilun.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太无语了,这就是所谓的朋友,连本书都不值呀!所以以后大家交朋友要注意了,千万别交到像LZ这样的朋友,不然哪天被卖了都不知道[s:5] [/quote]
是朋友就应该以诚相待,书没了没关系的,赔就赔了,但一定要诚实的和朋友说,这样欺骗算什么,可以理解楼主的心情,这样的人不值得做朋友

十八块石头 发表于 2008-9-27 11:26

顶楼主
在什么山上唱什么歌
对于什么样的人就要用什么样的手段!
什么小气,什么大方
有些人站着说话不腰疼
你这么大方买本书送楼主不就行了
不然就别叽叽歪歪了
弄的自己像什么圣人似的

特困户 发表于 2008-9-27 11:31

楼主真要小心一点了,他会找你麻烦的说不定拿100本往你头上砸过来!!!就屁大的是也发博,你以为新北仑你家开的!!![s:13]

特困户 发表于 2008-9-27 11:32

[quote]原帖由 [i]我心飞扬y[/i] 于 2008-9-24 16:27 发表 [url=http://www.newbeilun.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0951556&ptid=1244815][img]http://www.newbeilun.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LZ,当你朋友很累耶[s:6] [/quote]
同感!!

空山灵雨 发表于 2008-9-27 15:50

无聊的话题,跟自己过不去,有问题自己直接去找他,同个公司的,找难道不方便吗?用这种方法曝光,是有点偏激,毕竟人家罪不至于此,就象抓住小偷拼命往死里打,于法不容。消消气,退一步海阔天空。

蓝斯候爵 发表于 2008-9-27 18:01

楼主没有必要这样把人家给曝光吧!

勤劳为公 发表于 2008-9-27 19:14

饭吃饱了没事做,还小题大做全北仑人民注意了,有这个必要吗?

魔兽 发表于 2008-9-27 19:53

hahha

我就是我 发表于 2008-9-27 21:18

回复 11# zxj790604 的帖子

小题大作,故意炒作,借钱不还的不也多的是,何况是几本书,没必要曝光,违法。

锒铛栀子 发表于 2008-9-28 06:13

没事,暴光反而能提高知名度。。。不错!对那个胡鹏辉高兴![s:25] [s:25] [s:25]

跳跳401 发表于 2008-9-28 07:14

我支持LZ.这不是几本书的事.是人的信誉!做人是要有标准的.如果每个人都这样,还不乱七八糟?

混世魔王 发表于 2008-9-28 07:51

你也不是好人[s:2]

叛縌 发表于 2008-9-28 08:29

[s:6] [s:6] 太暴露了

小语纯子 发表于 2008-9-28 09:00

北大会发生这种情况?[s:2] [s:2]

┍меメ貓貓 发表于 2008-9-28 10:44

[s:4] 不还书是不对.
可是你曝光别人的行为也算了.连名字都曝光那比不还书还不厚道.

是我不可爱 发表于 2008-9-28 10:44

看标题好像北仑电大发生什么事情一样的了,进来一看是关于几本书的私事,直接去他家里或缠着他还书不就得了,或者直接叫他赔钱。

页: 1 2 [3]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7.0.0  © 2003-2009 CNNB.COM